SF1128小说文学网>灵异科幻>云华艳情史(男男宫斗) > 20 毓臻宫的旧主人(下)
    20毓臻宫的旧主人下

    元宏二十二年正月,冯臻出生在一个低矮的窝棚房里。那天晚上,他的嗣父挺着肚子歪在木床上吸旱烟,突然窗外有道光射进来,还没反应过来,就觉高挺的大肚子一阵阵下坠收紧。

    此后,窝棚房里又多了个嗷嗷待哺的小娃娃,这已经是这个贫穷之家中第六个孩子了。

    冯臻的父亲祖上是燕陵最大的门阀冯氏的一个分支,因为时运不济,到他这一代时家境完全落败,已到了在小窝棚房里寄居的地步。而就是这样的茅草房子,他们也总是拖欠租金。

    冯臻的出生并没有给家庭带来欢笑,他的嗣父总是愁眉苦脸,甚至有些厌烦他。他本不应该出生的,只是因为家里太穷,买来的劣质打胎药完全没有效果,才不得已将他生下来。

    他在无人教管的状态下疯野了十五年,这期间,打断过小孩子的鼻梁,踹过大孩子的裤裆,拿油漆泼过别人家的院门,用叉子插死过邻居家的兔子,还曾把死老鼠投到粥店的锅里……

    官府抓过他几次,但因为年纪小只作斥责。他的嗣父到府衙领他回家时曾公然表示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,根本管不了,官府要打就打吧,别打死就行。至于他的父亲,早在他五岁那年就病死了。一家子生计全靠嗣父和两位成年的哥哥在外面打零工维持。

    命运的转折发生在他十五岁的那年秋天。

    就在那年十月,冯氏家主召集了所有宗族子弟,为两年后的宫廷春选做准备。这是新帝即位后冯家的首次春选,在此之前,冯氏因为实在选不出合适之人两次弃选。然而,同上次一样,这回仍然没有一个人能入眼,尽管这些子弟的学识修养都很好,但若是没有好容颜,春选的第一关都过不去。无奈之下,家主重新翻阅族谱,找到了“失散”多年的远亲,也就是冯臻这一支。

    当冯臻被带到家主面前时,几乎被眼前的富丽堂皇迷晕过去。他从没见过那样华美的房子,地砖是黑曜石铺的,上面嵌着闪耀的宝石。栏杆是白玉做的,雕刻各种动物花卉。门帘子用一串串珍珠做成,屋中墙上是一幅幅精美的图画和织锦挂毯。为他倒水的侍从穿着暗纹绸衣,布料子光滑柔软,他记得嗣父也有类似的一件,但只肯在过年时才从箱子里拿出来穿。他贪婪地看着一切,甚至都忘了要跟堂上端坐的人行拜见礼,就那样呆站着陷入幻想迷乱中。

    而同一时间,冯氏家主也被面前的少年震撼住,虽然那头发凌乱如鸟窝,脸上还有污垢,衣服上全是补丁,连鞋都破了洞,可他还是从那潦倒的外壳下捕捉到一丝媚影。他让人把冯臻带下去梳洗,再次看到时,那完美的五官比例和藏在明亮双眸中的野性风情让他一辈子忘不掉。

    冯臻回到家后,他的嗣父看着装扮一新的儿子惊呆了,这才发觉原来自己口中的小兔崽子是那么美丽,那么光彩照人,一如当年自己在春宵楼被人争相追捧时的模样。

    然而,冯臻只来得及跟嗣父说几句话道别,就又匆匆离去。这一去,便再也没见过他的家人。

    此后两年,他被安排在乡下一处别馆,进行各种教育。一天十二个时辰,除了睡觉以外,他几乎被书本乐器包围住。从如何走路到如何饮茶吃饭,从识文断字到歌咏做赋,从琴棋书画到蹴鞠投壶,什么都要学,什么都要会。在那些日子里,他挨过的戒尺比吃过的米还多。

    咸通九年,十七岁的冯臻已脱胎换骨,再也不是街头打架的小混混,而是可以毫不羞怯地与名仕们侃侃而谈的佳公子。在那一年的三月,他毫无悬念地通过春选,被封为常在。至此,开启了扶摇青云的人生。

    一年后,他被封为淑贵人,两年后成淑嫔,在二十三岁时成为淑妃。

    当时的珑帝完全被他的风采迷住,为了讨他欢心,特意在帝宫北侧选址新建宫殿,送给他当生日礼物。他很喜欢新殿,在里面种植了大量罂粟花,并取名为毓臻宫。

    咸通十五年,在享受到盛宠之后,他终于想起自己的嗣父和哥哥们,准备将他们接到尚京享福。可是直到此时,他才得到消息,嗣父和五个哥哥早在他入宫的第二年就死了,死于一场莫名的大火。多年宫廷斗争的经验告诉他,这不是意外。他心里明白,这是冯氏家主做下的。作为宠妃,他的家世只能是燕陵冯氏的直系,嗣父也只能是燕陵名门之后。那个一边骂骂咧咧一边给他补衣服、曾经做过春宵楼歌伎的人必须消失。同理,哥哥们也一样。他十五岁以前的人生以最血淋淋的方式被抹掉了。

    那些日子,他的情绪很不好,被刻意藏起来的暴虐终于露出一角。

    一日,他在房中午睡,院中有人说话,吵醒了他。这本不是大事,甚至连过错都算不上,但他依旧极其愤怒,用剪子铰烂了那宫人的嘴。做完后,他看着满是鲜血的手,心情舒畅极了。

    珑帝知道后,严厉斥责了他,但终究没有真处罚什么。

    自那日起,他开始变得喜怒无常。有时前一刻还温和文雅,后一刻就刻薄狠厉起来,没人摸得准他的脾气。宫人们私下里说,他是因为吸入过多的罂粟花香才会性情大变。珑帝听说后,希望他把罂粟花移走,他拒绝了。为此,他还和珑帝吵闹过,珑帝拗不过,只得随他去了。